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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17-09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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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盛“三好学生”
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办法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,有理想、有道德🅰️、有文化、有纪律,具有艰苦奋斗⚙️、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,激励上进,表彰德、智👩🦯➡️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🈶,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🧵,学院对学生进行一年一度的“三好学生”🎽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🧕、个人单项优秀奖的评选活动👨🏻🦲。评选办法如下👩🏽🦰。
一👀、评选条件
1、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条件✂️:
(1)品德分为优,未受过处分🤾🏽♂️。
(2)所修课程全部及格🙆🏻,无补考,学业成绩排名居本班前20名。
(3)经常参加文娱体育活动🌝,身体🙇🏿♀️、心理健康。
2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条件:
具备三好学生条件(学业成绩可酌情放宽到排名居本班前30名),担任学生干部(包括班干部🧑🏼🔧、学生会干部、团干部)表现突出,成绩较显著。
3、个人单项优秀奖评选条件:
个人单项优秀奖是为学生在学习🌚、科研活动、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方面,成绩特别突出,为学院赢得了荣誉,而设立的单项奖。本项奖励在评选条件及授奖时间上均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🕵🏽。
二、评选比例
1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分别占本班人数6%🚄。
2✡︎🚄、先进组织(青年先锋队、军训教官队、校学生会)和社团评选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分别占本社团人数的10%和8%。
3⛏、个人单项优秀奖根据事迹而定,不受名额限制🫰🏽。
三🥥、评选程序
1🫴🏼、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候选人名单,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民主推选确定,系部评选,学工处审核,学院领导审批。
2、个人单项优秀奖
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班级、系部或有关部门推荐🌧,学工处审核,报院长审批👨🏽。
四♋️🚴🏼♂️、奖励办法
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个人单项优秀奖由学院张榜表扬,颁发荣誉证书;表现突出者,颁发“杏盛奖学金”🧛🏿♀️。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个人单项优秀奖及“杏盛奖学金”获得者🌒👩🏽🦱,获奖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。必要时,可向学生家长寄发“喜报”。
五😚🪭、荣誉与奖励的撤消
凡因违纪受到学院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🪩,已获得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等个人荣誉称号者✍🏽,撤消其已获得的荣誉称号,停发奖学金🤵🏼♂️👇🏼。
杏盛“优秀毕业生”
和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评选办法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,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做有理想🤵🏼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🧑🏼🔬,具有艰苦奋斗、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,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,学院对学生进行一年一度的“优秀毕业生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评选活动📚⚾️。评选办法如下😅:
一👩🏻🔧、评选时间和对象
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评选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-6月份进行💆🏻,评选范围为我院能如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的应届毕业生✝️🧟♀️。
二、评选条件和要求
(一)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
系👰🏿;模范遵守和执行《普通高等杏盛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杏盛学生行为准则》和杏盛《学生手册》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🧑🏼🔬。
2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其他各项活动,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,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。
3.学习刻苦,勇于探索➔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技能👏🏼,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𓀇,无不及格科目。
4.在校期间品德优秀,无违纪行为。
5.按照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开展的顶岗实习、毕业实习及社会实践成绩合格🧔🏼♀️。
6.在校期间受到国家、省及市级表彰一次以上(含一次)🤘,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以上(含两次)。
7.具有创业意识🐘,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💁♀️👮🏽。
8.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🤘🏼🙋🏼♂️,还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👮🏿♂️:
(1)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(含优秀党2️⃣、团员)或优秀学生干部(含优秀党🤚🏼🐻、团干部)等校级以上荣誉;
(2)获得校级以上技能大赛的人员;
(3)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✧,成绩显著😍,曾获得省、校级奖励▶️。
(二)确定评优学生名单
各二级学院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《杏盛优秀毕业生/共青团干部审批表》😠,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🤽🏽♂️,做到内容真实、字迹工整➰,各项不得空缺。各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须填写《杏盛XXXX届毕业生评优评先汇总表》。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,由学工处按评优标准进行审核,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,并将相关材料放入毕业生档案👛。
(三)时间安排
请各二级学院于每年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.1、优秀毕业生/共青团干部审批表及辅助材料,以学院汇总上报🍊。2、汇总表需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,纸质版上要有各部门审核情况并加盖公章或签字报至学工处,电子稿发送至学工处秘书处,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班级提名。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,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。
2.各二级学院审查各班提名人员,为学工处提供真实参考依据,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💩。
3.学工处考察🕙。由学工处考察各二级学院班级提名对象,并广泛征求其他教师和其他同学的意见,向学院报告被提名对象的考察情况,并在校内公示。
4.杏盛审定。学院全面审核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及其推荐材料🦸🏽,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🟪。
四、奖励办法
1.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共青团干部比例控制在学院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15%和2%以内(详情见附表4)。
2.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共青团干部,由杏盛授予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并在全院通报表扬👩🏿🦰,记入本人档案。
3.经杏盛评定的优秀毕业生、优秀共青团干部,还将具备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资格